理事会虽有“由常务理事,根据各组提案草拟具体方案”的决议规定,但常务理事接到一、二、四、五组提案后,“深感各案自成系统,归并不特不易,且亦无益”,不得已之下,只能采取各组派代表轮流发言,“一、二、四、五各组本宜依次付议,但细察各案,第四组与第一组关系较密,似宜连续讨论”,由此,理事会做了如下安排:“每组讨论时间以一时半为限,上午讨论一四两组,下午讨论二五两组”。[66]从该社记录整理的会议《讨论经过》看,不论是“关于理论方面”,抑或“关于方法方面”,与会代表召开的13个讨论问题,全部与梁漱溟报告有关,甚至对第四组提案的讨伐与否定,亦是从对梁氏观点认同的角度进行。第二、五组提案,均未涉及。围绕梁氏观点,与会代表的分歧充分展露。
由梁漱溟起草的第一组提案,实际上是借年会中心议题的壳,重申其乡村建设主张。梁漱溟从“民族复兴问题”“民族复兴之途径”和“乡村建设要点”三个方面展开,认为近代中国社会衰败的根源是中国文化的崩溃,“民族复兴有待于文化之重新建造”。他祭出“文化改造”大纛,用文化建造来实现社会组织的重构,复兴民族。对此,他专门做出如下解释:所谓乡村建设,“乃从乡村中寻求解决中国政治问题、经济问题、以及其他一切社会问题之端倪。由此端倪之寻得,即新社会组织结构之发现”,“新社会组织结构之开展,以讫于完成,即文化建造成功,亦即民族复兴”,而乡村工作的开展,是大力发展乡农学校这个简易组织,“由此组织由外间最易灌输新知识,新方法或供给各种资料于乡村”,“由此组织而乡村内部最易引起多数人之力量,以渐形成一团体”。[67]梁漱溟开出的药方,是将文化改造作为乡村建设与民族复兴的关键。